银行债权人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分析
-
摘要: 企业在发展中除了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还应关注和保障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银行作为企业的主要债权人,也应参与到公司的债务治理中,以降低自身风险、保障合法权益。但我国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银行债权人对企业债务处理的参与度低,银行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银行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依托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我国银行债权人未能有效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原因既有商业银行本身体制的局限,又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还受事后赔付机制中政府干预的影响。建议借鉴国际上银行债权人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经验,健全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机制体制,银行债权人应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策略参与企业治理:对处于发展期的企业,银行应谨慎评估信贷资信、控制融资风险;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银行应控制企业的抵押融资资产;对处于成熟期的企业,银行应监督跟踪、防范突发性财务状况恶化;对处于衰退期的企业,银行应严格监控企业财务状况、及时应对企业经营风险造成的影响。
-
-
[1]
弗里德曼.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 王彦华,梁豪,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
[2]
徐昕,沈红波.银行贷款的监督效应与盈余稳健性——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10(2):102.
-
[3]
李武江,邵来安.论债权治理机制及其在我国的实践[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6(4):61.
-
[4]
袁玲.对银行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探讨[J].新疆农垦经济,2009(3):80.
-
[5]
江波,宋胜洲.债权人积极作用与被动地位的悖论——论中国破产制度的根本缺陷及其改革[J].改革与战略,2008(7):29.
-
[6]
杜惠先.基于生命周期的企业融资战略探讨[J].商业时代,2013(5):77.
-
[7]
王艳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融资结构研究[J].会计之友,2012(2):50.
-
[1]
计量
- PDF下载量: 36
- 文章访问数: 1114
- 引证文献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