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艺人的身份归属与知识权益——以库淑兰现象为分析样本
The identity ownership and intellectual rights of the folk artists —Taken Ku Shu-lan phenomenon for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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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间艺术的传承及承载主体——民间艺人——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但在现有司法程序中,往往因为无法确定具体的权利人而导致权益归属模糊。同时,民间艺人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的身份地位低及话语权缺失的现实,也极大地影响了公民对于民间艺术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的出台预示着政府对民间艺人文化贡献的官方认可,但对于民间艺人群体而言,能获得经济补助的仅仅只是极少数。在发现民间艺人的现有采风制度中,存在着发现者(采风者)与民间艺人之间关系失衡问题。从知识产权法的角度来看,发现者对作品的占有只是对其物态形式的拥有,并不享有其著作权,但这些作品往往成为发现者随意处理的私物,从而构成事实上的侵权。传统手工艺衍生品市场需要逐步培育,应该在商业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的基础上,对传统手工艺资源进行宣传和保护。建立相应的传统手工艺衍生品付费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贫弱的民间手工艺人以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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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之林.中国民间美术[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10: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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