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的法定公证——基于规范样本的分析
On statutory notarization of use right transference of collective profitable constructive land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sample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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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证作为一种非政府监管措施,对民商事法律秩序的构建具有特殊的制度价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使用权初次流转的主要形式和再流转的前提,其交易环境不同于其他流转形式。通过对全国大多数地方公证规范的统计分析发现,法定公证制度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尤其是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存在缺失。为保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实效,最大化地发挥公证制度的价值,弥补政府监管模式的不足,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环节应确立法定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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