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本体学展开
The doctrinal unfolding of the crime of illegal implantation of gene editing and cloning of embry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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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的罪名,体现了刑法重视并规制威胁生物安全之不法行为的决心。鉴于人体基因编辑、克隆胚胎行为具有科研和医疗的双重属性,该罪在适用时存在主体范围不明确、客观行为不具体、主观方面不清晰等问题。为提高该法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性,应在主体适格方面额外设定从重情节;在客观行为方面明确人类胚胎基因定向改造无论对胚胎还是对母体都具有危险性,以及本罪涉及的“代孕”行为应当视作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的帮凶,以本罪定罪处罚;主观方面在较高层级的法定刑幅度区间内设定多种选择作为本罪的法定刑设立基点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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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因编辑婴儿案"贺建奎因非法行医罪被判三年[EB/OL].(2019-12-30)[2023-03-01].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9/12/id/47503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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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Nature:四川大学将CRISPR编辑细胞注入人体[EB/OL]. (2016-11-16)[2023-03-01].https://www.ebiotrade.com/newsf/2016-11/201611161019339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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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朱振.反对完美:关于人类基因编辑的道德与法律哲学思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1):72.
-
[4]
郑戈.迈向生命宪制:法律如何回应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中的风险[J].法商研究,2019(2):3.
-
[5]
王康.人类基因编辑实验的法律规制:兼论胚胎植入前基因诊断的法律议题[J].东方法学,2019(1):5.
-
[6]
陈兴良.违法性认识研究[J].中国法学,2005(4):131.
-
[7]
姜涛.基因编辑之刑法规制及其限度[J].东方法学,2021(2):69.
-
[8]
张明楷.刑法学: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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