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性质再探讨
Rediscussion on the nature of land management righ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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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新《土地承包法》之后,《民法典》以基本法的形式正式确立了“三权分置”的经营模式,但二者都未对“三权分置”的核心——“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做出明确界定。目前,理论界形成三种主流观点,基于对这三种主流观点的研究,立足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三权分置”制度保护农民利益的初衷,并切实平衡各方权益,从流转期限入手,将债权性质的土地租赁权排除出土地经营权的范畴,使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得到明确,为后续制度建设提供理论前提,实现盘活农村土地、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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