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GC著作权问题研究
李勃, 金泽刚
2026, 27(1): 52-61. doi: 10.12186/2026.01.007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的出现与兴起,掀起了人工智能(AI)的技术革新浪潮,大量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AIGC)的产生与运用对传统著作权制度带来诸多挑战。针对当前面临的AIGC的可版权性、权利归属和责任分配等问题,学界尝试采用“工具论”“贡献论”“拟制论”等观点理顺法理关系,却均存在弊端。“工具论”虽然解决了弱人工智能阶段权利归属的问题,却无法解释强人工智能阶段AI独创性内容的归属问题;“贡献论”虽然明确了孪生内容或原生内容的权利属性,但对处于中间地带的伴生内容却存在弹性太大、标准模糊的壁垒问题;“拟制论”赋予人工智能拟制法律主体的地位,却未能进一步说明权利向人类集中的具体步骤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应将GenAI拟制为“开发者员工”,这既能厘清所有的法理逻辑,又能公正处置问题,实现理论与实务的双重突破。
关键词: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生成式人工智能, 著作权, 权利, 责任